标 题 | 高级职称评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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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您好,我想问一下之前在上海评定过中级职称可以直接在浙江这边评高级职称吗?认可上海的中级职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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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20-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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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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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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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由于我省中级职称的评审主要在各个地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目前是否认可上海取得的中级职称,不同地市、单位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可以跟当地人社部门联系,或者电话联系0571-87056713. 今年6月,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规定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下一步这项政策拓展到长三角地区,届时长三角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流动时,无需复核和换发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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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答复时间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