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广东省评定的高级工程师,浙江省是否承认?需要什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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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我原先在广东省评定的高级工程师,现我转入浙江省的单位工作。请问广东省的高工浙江省是否承认,能不能直接在浙江省使用?还是说要办理什么调入手续或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附 件 | |
受理时间 | 202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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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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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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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确认由高级评委会常设评审组织进行,对其原取得的职称,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委会确认,确认通过后换发浙江省电子证书。您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联系我省相应高评委办理换证手续,具体可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办理。 | ||
答复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答复时间 | 2021-09-08 |